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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

时间:2008-06-21  

胡锦涛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实录)

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友在线交流

胡锦涛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实录)

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人民网

视频:胡锦涛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

总书记上人民网听取民意 中国网民最幸福时刻

北京6月20日电 在人民日报创刊6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20日上午来到人民日报社考察。

上午9时13分,人民网强国论坛给网友发布预告:“各位网友,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胡锦涛总书记今天来到人民日报社了。过一会儿,他将通过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友们在线交流。”

上午10时,胡锦涛总书记来到人民网。在强国论坛,胡锦涛总书记听取了论坛情况简要介绍,随后,兴致勃勃地同网友们在线交流。人民网进行了网上图文、视频直播。

以下是胡锦涛总书记与网友在线交流实录:

主持人:胡锦涛总书记,您好!我们知道您非常关心互联网的发展,关心人民网的发展。今天您亲自来到强国论坛,我们版主和网友都非常激动,深感荣幸。请您跟我们的网友说几句话吧。

胡锦涛总书记: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有机会在网上和大家交流,我感到非常高兴。首先,我要借此机会,向网民朋友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主持人:感谢胡锦涛总书记对广大网友的问候。网友得知您来到强国论坛,他们纷纷上帖,有的网友向胡锦涛总书记表示感谢,还有的给您提了一些问题,我挑几个问题给您念念,请您和网友作个交流。有个叫“大好河山美如画”的网友问:总书记,您平时上网吗?

胡锦涛总书记:虽然我平时工作比较忙,不可能每天都上网,但我还是抽时间尽量上网。我特别要讲的是,人民网强国论坛是我经常上网必选的网站之一。

主持人:还有一个叫“快活三”的网友问您:总书记,平时您上网都看些什么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平时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还有一个叫“小火龙”的网友问:总书记,网友们在网上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您能看到吗?

胡锦涛总书记: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

主持人:谢谢总书记。各位网友,因为胡锦涛总书记接下来还有其他活动,在强国论坛同大家的交流就到这里。

胡锦涛总书记:因为时间关系,今天不可能和网友们作更多的交流。但是网友们在网上发给我的一些帖子,我会认真地去阅读、去研究。最后,我要借这个机会,祝愿网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

主持人:代表网友,谢谢您!

关键词:网络  胡锦涛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
已有 14 位对此文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全部评论
文章评论
第 14 楼  好网网友  2008-7-30 1:54:24
胡锦涛总书记您好: 买强卖,价都不问。也不协商,最后,分两次把5户送上法庭,第一次的两户已经判定,现期5日内搬家,否则强行搬迁。 他们目无国法,乱用职权,直至国家法律而不顾,弄需作假欺下瞒上。严重违反了宪法、民法、物权法、建筑法和土地法。 竟然在建筑施工6证不全的情况下,强行施工,距我们楼不足5米处的地方挖了深达7-8米深,严重威胁到32户和几个单位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他们无视党纪国法,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全益。我们新华书店住宅楼32户居民请求总书记查明事实,纠正违法行为,确保百姓合法权益。
第 13 楼  好网网友  2008-7-30 1:47:21
胡锦涛总书记您好: 您很关心老百姓的生活,尽管宪法,民法,物权法以及温家宝总理7月28日的讲话,都能为人民做主。到了下边就变了样了,我们32户居民的楼房还是要被执行强行拆迁。百姓有理没处说,告状无门呀,人民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没有对我们也没起到实质性的合理、合法的保护。 他们官商勾结,不择手段:以借助棚户区改造名义和打着公益建设、城市规划名义,实质就是商业性质开发。从那一项来讲都是不和法的,刮不上边的事。他们套购国家资金,强拆刚建14年的钢混结构防震的次新楼,强买强卖,价都不问。也不协商
第 12 楼  好网网友  2008-6-30 4:12:29
胡锦涛总书记,您好! 看了胡锦涛总书记您经常关注人民网。把一线希望留在这里, 希望总书记能够看到,我发了好几天,总书记还是没能看到。在次给您留言,我一直坚信党的政策是好的,可是到了底层就变了,希望这次您能看到,为我们三十二户人家做主,四川地震那是天灾,可我们三十二户人家面临要是人灾。当地政府以规划名誉要强制拆迁刚建十三年抗振的新楼,实质是要业绩,存属于商业性质开发。完全违背了党中央精神,违背宪法,民法,物权法。强买强卖,我们是住在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可给我们的钱,还不能到脚区买同等大小
第 11 楼  好网网友  2008-6-24 3:57:56
看了胡锦涛总书记经常关注人民网。我找了一宿才把最后一线希望留在这里,写在这里不知道胡主席能不能看到,如不能看到请好心人转贴,拜托了。四川地震那是天灾,可我们三十多户人家面临要是人灾。当地政府以规划名誉要强制拆迁刚建十三年抗振的新楼,实质是要业绩,存属于商业性质开发。完全违背了党中央精神,违背宪法,民法,物权法。强买强卖,百姓是告状无门,有理没处说。我们走了几处上访,他们说的基本一样。法在我们这法不好使。法是代表一个国家,法都不好使,百姓还能去那说理呀?我是吉林省,白山市的。电话号码 13089398353
第 10 楼  好网网友  2008-6-23 16:08:03
都江堰《安置意见》规定, 每户受灾家庭提供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住房。如提供上述面积安置房后,住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的,可按人均16平方米救助,也可以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货币救助加以补足   如上述救助安置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则按人均16平方米、每平方米2000元给予货币救助。   此外,《安置意见》还规定,自愿申请并接受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权属自行终结 作为一个人民的政府,应该事事以人民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政府在做好城市及居民区规划的同时,政策应该向灾民倾斜,尊重灾民
第 9 楼  好网网友  2008-6-23 15:56:16
我对地震重灾区都江堰房屋安置的一些建议和看法,前些时间成都市紧急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都江堰市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见》,并下发给有关部门予以实施。对于里面的“一刀切”,在此我想说一名,请相关部门要站在百姓的角度想一下,慎重行事!!,不要打着这次抗灾重建为借口,剥夺了老百姓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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